号: 00318727X/201909-00014 信息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6-01-06 发布日期: 2026-01-06 15:1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1-06 15:19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4号)《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宿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精神卫生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七)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干部病房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

(十一)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二)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中医药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十四)领导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全市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十五)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市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十七)加强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和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落实与中医药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关系紧密的有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十八)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组织实施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协同推进中药产业发展,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政策。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九)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宿州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市公共卫生防护网。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人事科教科

(三)规划财务科

(四)政策法规科(体制改革科)

(五)综合监督科(职业健康科)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七)医政药政科

(八)基层卫生健康科

(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宣传科)

(十)老龄健康科(健康产业促进科)

(十一)妇幼健康科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十三)中医药管理科

(十四)行政审批服务科(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十五)医疗应急科(传染病 疫情应急科)

(十六)机关党委

三、办公地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530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3022905,传真:0557-3051345

六、网站地址

http://wjw.ahsz.gov.cn/

七、邮箱编码

邮编:234000

八、办公邮箱

0557szws@163.com

九、单位负责人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牛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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