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008-00017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8-31 11:45
文  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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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文字解读】关于对《宿州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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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对《宿州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源:宿州市卫健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8-31 11:4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2

2020年8月31日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宿州市公安局、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商务局、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宿州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宿卫医〔2020〕3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 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经信局、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税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卫医秘〔2020〕192号),认真做好我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市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划清行为红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正气。

三、 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经信局、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税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卫医秘〔2020〕192号),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关于对《宿州市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2020年8月5日征求市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税务局部门意见后,8月31日正式下发。

四、 工作目标

做好我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市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划清行为红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正气。

五、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包含4个方面17内容,一是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充分履行党领导下的纠风工作职责,大力加强医疗战线党建工作,大力加强医疗战线党建工作。二是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开展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自查自纠整改,精准分类处置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处罚力度,建立完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长效机制。三是巩固医药流通领域改革成效;加强医药生产流通管理,推进医药购销体系改革,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规范医商合作交往途径。四是深入清理群众身边的医疗行业乱象;切实履行医疗行为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持续推进医疗领域扫黑除恶,坚决惩处患者身边“微腐败”, 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

六、 创新举措

强调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纳入住院医师培养和医疗机构各级各类领导岗位入职前行风教育内容,大力加强医疗战线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大力加强医疗战线党建工作,大力弘扬新时期崇高职业精神,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完善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完善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衔接机制,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地区要加大追责力度。

二是建立完善机制成员间工作机制,机制成员单位中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纠风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提供工作保障条件。

三是重视完善发挥宣传教育机制作用,强化医德医风和行业自律教育。

下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把纠风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盘谋划、综合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全力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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