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104-00067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1-04-30 发布日期: 2021-04-30 16:0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规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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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宿州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规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解读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4-30 16:00 编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行为,针对在督查中发现的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诊疗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为有效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研究起草了《宿州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规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若干规定》)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

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重点,坚持依法依规,严肃整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疗机构依法守纪,强化医务人员执业道德、纪律和责任意识,促进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起草过程

1.起草初稿

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为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德医风素质,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管理若干规定》初稿。

2.征求意见

本规定由我委医政医管与药政科负责起草,经征求综合监督妇幼健康等科室意见经修改后,形成《管理若干规定》。

3.合法性审查

《管理若干规定》通过了委政策法规科审查,2021年4月28日通过。(根据文件实际制定情况,无会议审定情况)

4.正式印发

2021年4月30日,宿州市卫生健康委正式印发《宿州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规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四、工作目标

一是对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明确和细化的各病种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医疗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对医疗行为加强管理。对加强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管理、充分发挥药师作用以及临床路径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对医疗机构加强监督。对重点问题进行监控,卫健部门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规范诊疗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的25个有关问题设立投诉举报,建立台账,及时跟进。组织专家采取专项检查、飞行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日常监督、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将医疗检查纳入医疗服务监管、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等日常工作。

五、主要任务

包括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行业环境、强化法律意识等5项内容。

六、创新举措

组织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启动实施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公布等政策,逐步形成精准化、信息化、常态化的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并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监管有效衔接。强化政府投入与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

七、保障措施

加大督查力度,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分级检查,由卫健委分管主任带队,医保、价格、临床、卫计执法专家为成员的6个督查组开展督查、抽查复核。促使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健康。

八、下一步工作

参照《宿州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规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督促各县区出台本地的规范管理若干规定,明确各县区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医疗机构行为管理、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等,制定计划,落实措施,确保诊疗行为得到根本规范。

 

解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解读人:刘春颖

联系方式:0557-302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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