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204-00061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2-04-21 发布日期: 2022-04-21 11:2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王新菊同志任市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王新菊同志任市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4-21 11:29 编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各位常务理事:

为贯彻《中共宿州市委关于王新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宿[2022]30号),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过广泛征求各位常务理事(含会长、副会长)意见,同意王新菊同志任市计生协常务副会长。

 

宿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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