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新菊同志任市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4-21 11:29
编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各位常务理事:
为贯彻《中共宿州市委关于王新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宿[2022]30号),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过广泛征求各位常务理事(含会长、副会长)意见,同意王新菊同志任市计生协常务副会长。
宿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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