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305-00059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日期: 2023-05-31 16:5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324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32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31 16:53

牛慧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宿州市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宿州市主城区共12个街道、70个社区,设置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乡镇卫生院、17个社区卫生室、1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1个诊所,埇桥街道、沱河街道、三里湾街道未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室)。

二、目前进展

为保障医疗机构的基本业务用房,能够为辖区居民开展好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埇桥区已协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关于二里庄小区、风华水岸、花王新村、磬云家园、西苑新村A区、西苑新村B区、西苑新村C区、黄庄小区、和园小区、迎宾小区、徐庄小区、大泽小区、唐河西路三期等14个社区的房屋交付事宜。三八街道大吴社区卫生服务站已设置,待审批注册。

三、下步打算

1.持续强化督导考核。督促埇桥区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皖卫发〔2022〕2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宿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1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主城区详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方案,持续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和建设,把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扣分。

2.持续强化部门协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详细规划时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的位置、建筑面积和相关技术指标作为土地供应时的规划条件;在商住类土地挂牌出让时,在招拍挂公告中载明开发单位须按照规划条件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等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同步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办事处在新建住宅小区和棚户区连片改造时,提前介入并积极履行职能,监督开发建设单位按要求规划设计、建设、移交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督促埇桥区卫生健康委持续沟通协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交付事宜。

3.持续提升服务能力。督促埇桥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力建设,补齐人员、设施等能力短板,配齐设施设备,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水平,完善城区“15分钟医疗圈”,满足群众便捷就医需求。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

联系电话:0557-3058092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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