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401-00008 信息分类: 传染病防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4-01-08 发布日期: 2024-01-08 09:5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3年12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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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3年12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08 09:51

2023年12月(2023年12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7种101147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脑、炭疽、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9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9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4329例,死亡63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淋病、猩红热,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66%。

丙类传染病中除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3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86818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24%。

冬季天气寒冷,室内空气流通减少,呼吸道传染病处于发病高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温馨提示广大居民,在预防流行性感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支原体感染、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同时,还要重点预防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病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发生。

安徽省2023年12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统计表.docx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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