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402-00006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4-02-06 发布日期: 2024-02-06 17:5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文本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文本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06 17:54

1.“债务化解和贷款贴息”项目。

(1)项目概述:市政安排资金用于公立医院贷款贴息补助项目,逐渐化解存量债务。

(2)立项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宿州市立医院新区和中医院新区项目建设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宿州市立医院

(4)起止时间:长期

(5)项目内容:公立医院运行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保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缓解经济运行压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6)年度预算安排:3200万元

(7)绩效目标: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有效减轻公立医院债务负担,有效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缓解医院经济运行压力,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2.医疗责任险(医院:财政6:4)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医疗责任保险方案(试行)的通知》,我院按照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参加医疗责任险,实现公立医疗机构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保险费率,按照政策要求实施,在日常医疗活动中出现医疗意外进行赔偿。

(2)立项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医疗责任保险方案(试行)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宿州市立医院

(4)起止时间:长期

(5)项目内容:我院按照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参加医疗责任险,实现公立医疗机构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保险费率,按照政策要求实施,在日常医疗活动中出现医疗意外进行赔偿,医疗纠纷产生赔偿费用,按照医院和财政6:4承担。

(6)年度预算安排:38.5万元

(7)绩效目标:我院按照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参加医疗责任险,实现公立医疗机构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保险费率。在日常医疗活动中出现意外进行赔偿。


3.武警支队外转诊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关于武警宿州市支队申请解决宿州城区武警官兵就地免费医疗问题的请示》,我院为武警官兵免费定点医疗机构,为武警支队提供就诊。

(2)立项依据:《关于武警宿州市支队申请解决宿州城区武警官兵就地免费医疗问题的请示》

(3)实施主体:宿州市立医院

(4)起止时间:长期

(5)项目内容:我院为宿州市武警支队定点医疗机构,为武警支队队员提供定点医疗服务,提供专门窗口,优先为军人进行服务。

(6)年度预算安排35万元

(7)绩效目标:依据宿州市市政府《关于武警宿州市支队申请解决宿州城区武警官兵就地免费医疗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市立医院为武警支队免费定点医疗的医院。武警支队就诊人员来我院就诊,专门窗口对接,各类检查项目对军人优先。


4.药品零差率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节约医疗成本,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5年4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改办关于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实施意见》皖价医[2015]21号文件明确提出,取消以药补医,改革补偿机制,缓解医疗价格结构性矛盾。

(2)立项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改办关于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实施意见》

(3)实施主体:宿州市立医院

(4)起止时间:长期

(5)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节约医疗成本,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5年4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6)年度预算安排2063万元

(7)绩效目标: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合理降低药品价格,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供养和救治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办秘〔2019〕21号)要求,凡在我市常驻且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的参保患者均属于救治救助对象,因住院治疗精神疾病而产生的、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民政一站式救助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均纳入救助项目。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先按照参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照救助标准每季度定点医院统计汇总,经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与市县两级财政进行结算。

(2)立项依据。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办秘〔2019〕21号)

(3)实施主体。

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4)起止时间。

常年安排项目

(5)项目内容。

1.为入住定点机构的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开展全面治疗。

2.提供护理服务,按实际需求配备专业护士和护工。

3.建立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申请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救治与供养协议书、照片及亲友联系人等有关资料,长期保存,并做好患者档案信息保密工作。

4.提供康复服务,建立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康复基地,开辟沙盘室、宣泄室、音乐治疗室等功能服务区,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提供设备齐全、环境卫生舒适的治疗和生活环境。

5.按食品卫生要求,提供适合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需求的膳食。

6.提供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一般每年应给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至少添置春秋装、夏装、冬装及内衣、裤各三套。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项目金额300万

(7)绩效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促进患者治疗康复,预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数量指标:医疗救助人员住院年费用总额6000万;市财政兜底自付比例3.3%;

质量指标:药品卫材采购完成率100%;药品卫材质量合格率100%;医疗护理质量优质;

成本指标:预算项目金额300万;药品卫材采购节约率≥6%

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救助患者一站式2)社会效益指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发生率≤7‰3)可持续影响指标:区域内符合条件患者规范管理率≥80%


6.“政策性亏损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

包括药品零差率专项补助27万、医疗责任险5.4万元。

(2)起止时间

常年安排项目

(3)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项目金额32.4万元。

(4)绩效目标

1、建立健全医疗风险转移和促进人民调解和保险理赔有机结合,促进医疗纠纷处置,院外转移机制的建立,有效化解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2、深化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全面取消以药补医,改革补偿机制,建立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和机制。缓解医疗服务价格矛盾,促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顺利开展。


7、“预防性体检”项目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以前年度纳入预算项目,由单位门诊部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职能,开展预防性体检相关工作。

(2)立项依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宿州市疾控中心门诊部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办证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编号:szzfcg-2018418)等。

(3)实施主体。

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起止时间。

2024年-2025年。

(5)项目内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卫生计生系统“预防性体检费”收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从事食品卫生、公共场所、饮水卫生、化妆品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我中心门诊部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职能,开展预防性体检工作;财税[2017]20号文第三条规定: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6)年度预算安排。

80万。

(7)绩效目标。

1、持续提升从事体检工作的人员水平

2、持续强化从业人员体检质量管控力度

3、持续提高从业人员体检覆盖率


8.“疾病防控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单位主要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的制定及指导实施;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各类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未见因素监测;卫生学评价;指导和承担救灾防病有关技术工作;指导全市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2)立项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

(3)实施主体。

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起止时间。

2024年-2025年。

(5)项目内容。

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等;储备和更新应急物资、药品、器械等100余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中心实验室承担多项检测任务:1、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的各类免疫学病原学和生化检验任务;2、开展场所有毒有害因素及中毒事件、毒物的检测任务;3、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监测检验任务;4、负责预防医学研究相关的检验工作;研究、引进和开发新技术、新方法;5、负责卫生检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6、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食品风险监测定点实验室,承担国家流感检测和食品风险检测专项任务。每年累计完成流感、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检测9000多项次,地方病等检测1400多项,完成食品、饮用水等检测2700多项次。

(6)年度预算安排。110.00万元。

(7)绩效目标。

完成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的制定及指导实施;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各类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未见因素监测;卫生学评价;指导和承担救灾防病有关技术工作;指导全市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保障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等,完成储备和更新应急物资、药品、器械等;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完成中心实验室完成所承担的检测任务。


9.“2024年宿州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含党建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国家卫计委要求必须于2015年底前开展血液核酸检测项目,我市已于2015年12月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目前我站核酸检测系统运转正常。

(2)立项依据。1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好血液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卫办【2015】11号)

2安徽省卫计委《关于加快推进血液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5】447号)

(3)实施主体。宿州市中心血站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开展血液核酸检测工作是目前预防患者因输血感染乙肝,艾滋病,丙肝等血源性疾病最有效的措施。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好血液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卫办【2015】11号)及安徽省卫计委《关于加快推进血液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5】447号)文件要求:血站加强核酸检测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有关要求,由同级财政负担。

(6)年度预算安排。公共财政预算负担40万,其他由中心血站单位资金负担。共382万

(7)绩效目标。


10.“业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卫生监督机构执法经费

(2)立项依据。

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和全省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3)实施主体。宿州市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宿州市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职业活动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负责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计划生育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承办各类卫生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16万

(7)绩效目标。

(1)双随机抽检完成率100%,公共卫生覆盖率大于75%。

(2)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3)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1.“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工作保障。

(2)立项依据。

根据2022年度对各市政府卫生健康相关指标,各市卫生健康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要求。

(3)实施主体。宿州市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工作保障,加强卫生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

(7)绩效目标。

(1)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以及监督体系建设。

(2)完善执法设备配置、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12.“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持续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2)立项依据。维持各系统运行良好、正常使用。

(3)实施主体。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起止时间。长期

(5)项目内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6)年度预算安排。239.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持续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维持各系统运行良好、正常使用。


13.“120运转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紧急救援中心是我市唯一从事院前急救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指挥调度机构,隶属于宿州市卫生局,现属于宿州市卫健委,2014年建成并投入运行,承担市区及埇桥区院前急救统一指挥调度,协同县区一体救治。负责日常医疗急救工作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调度和组织救援工作,对各网络医院急救站进行业务指导。

(2)立项依据。延续2014年民生工程120筹建包干经费

(3)实施主体。宿州市紧急救援中心

(4)起止时间。2024年

(5)项目内容。120运行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主要用于15名调度人员工资及社保费、120调度信息系统、设备维护维修费、办公运行等。

(7)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1:加强调度技能培训,分类调派演练、科学精准调度。

目标2:加强院前急救机构建设和管理,提高院前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

目标3:高速、高效完成院前急救任务,负责市城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急救保障服务。

目标4:向社会公众普及宣传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产出指标:

1、产出数量指标:组织开展院前急救人员、公众宣传、培训次数6次/年,承接接听电话能力次数≥11万次/年,承接急救派车能力次数≥2.7万次/年。

2、产出质量指标:3分钟出车率≥95%,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95%,120电话10秒接听率≥97%,120电话受理率≥96%,调度技能培训覆盖率100%,电话排队率≤1%。

3、产出成本指标:总成本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群众急救获得感增强。

2、可持续影响:患者致残率、伤亡率下降、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满意度回访,院前患者对中心调度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8%,院前急救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8%。

14.“新院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中医院拟建新院住院综合大楼,门诊医技大楼,教学科研楼,后勤保障楼等。建筑面积约67947平方米,投资约4.9亿。

(2)立项依据:根据宿发改2017.52号文件

(3)实施主体:宿州市中医医院

(4)起止时间:2024—2026

(5)项目内容:建设住院大楼门诊医技楼,教学科研楼,后勤保障楼等。

(6)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500万元。

(7)绩效目标:改善和增加居民治疗需求,积极提高办院能力。


15.“医疗责任险”项目。

(1)项目概述:医疗纠纷、医疗责任险。

(2)立项依据:根据医改政策

(3)实施主体:宿州市中医医院

(4)起止时间:2024年1-12月

(5)项目内容:医疗责任险

(6)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6.9万元

(7)绩效目标:所有资金用于医院的医疗事故。


16.“药品零差率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医改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

(2)立项依据:根据医改政策

(3)实施主体:宿州市中医医院

(4)起止时间:2024年1-12月

(5)项目内容:药品零差率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64万元

(7)绩效目标:所有资金用于医院发展。


17.“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1)项目概述。为满足群众妇幼保健服务需求,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提升婚姻家庭幸福,开展对公民提供优质的婚前医学检查保健服务。

(2)立项依据。安徽省妇儿工委、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生委、团省委等七部门文件《关于婚前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卫妇[2009]54号)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妇幼健康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传[2023]239号及《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98号。

(3)实施主体。宿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起止时间。2024年-2026年

(5)项目内容。婚前医学检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文件精神,开展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逐步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预防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

(6)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预算安排40.50万元,用于专用材料费14.60万元、办公费15.30万元、培训费20万元、维修(护)费0.60万元、劳务费1万元、设备购置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7)绩效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评价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相关指标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二)、通过医学检查遗传性疾病,避免出生缺陷的出生,提高人口素质。

(三)、检出生殖系统疾病,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促进婚姻幸福。


18、“计划生育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围绕建设“健康宿州”,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开展“四型”医院建设,强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411”计划,启动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和专科建设“511”计划,扎实做好健康脱贫、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立项依据。围绕“健康宿州”建设的目标,深化医改工作,抓好医疗服务,做好公共卫生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3)实施主体。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起止时间。长期

(5)项目内容。基层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工作,综合医改工作,大胆创新,积极打造医改“宿州品牌”;公共卫生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医疗服务监管工作,持续推进公立医院转换机制、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推进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项目建设,实施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我市医疗服务基础条件。

(6)年度预算安排。7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围绕建设健康宿州,按照三跑、五创、三强的“353”工作格局,着力提升6个指数。


19.“卫生创建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开展固定式灭鼠毒饵站安装维护、捕蝇笼安装及维护、灭蟑、灭鼠以及公共环境蚊蝇消杀等工作,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达到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要求。

(2)立项依据。根据《病媒生物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3)实施主体。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起止时间。长期

(5)项目内容。卫生创建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1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皖爱卫办〔2015〕12号)和《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文件要求涉及的所有区域和单位,开展固定式灭鼠毒饵站安装维护、捕蝇笼安装及维护、灭蟑、灭鼠以及公共环境蚊蝇消杀等工作,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达到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要求。


20.“卫生健康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开展“四型”医院建设,强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411”计划,启动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和专科建设“511”计划,扎实做好健康脱贫、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立项依据。深化医改工作,抓好医疗服务,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3)实施主体。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起止时间。长期

(5)项目内容。建立完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工作机制,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中医药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县区计生协改革

(6)年度预算安排。2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健康服务模式有效转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


21.“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

(2)立项依据。公开招聘

(3)实施主体。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起止时间。长期

(5)项目内容。维护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支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人员工资。

(6)年度预算安排。239.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职工工资人员经费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