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404-0003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日期: 2024-01-22 11:4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程序开展】《关于印发宿州市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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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开展】《关于印发宿州市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22 11:49

1.文件起草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皖卫妇幼秘〔2023〕130号),进一步提高全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和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我委起草了《宿州市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征求意见

2024年1月9日征求了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和市立医院、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等市直单位意见建议,各单位均无意见,暂未对公众进行意见征集。

3.合法性审查

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科对《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实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该事项通过合法性审查。

4.正式印发

1月18日,市卫生健康委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宿州市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宿卫妇幼〔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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