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开展】《关于印发宿州市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22 11:49
1.文件起草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皖卫妇幼秘〔2023〕130号),进一步提高全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和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我委起草了《宿州市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征求意见
2024年1月9日征求了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和市立医院、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等市直单位意见建议,各单位均无意见,暂未对公众进行意见征集。
3.合法性审查
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科对《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实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该事项通过合法性审查。
4.正式印发
1月18日,市卫生健康委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宿州市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宿卫妇幼〔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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