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监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8 10:41 编辑:卫生健康委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阅读: 字号:【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2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0月7日 

中标单位: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宿州市人民路东侧康苑小区6号楼0101室

成交标的名称:2022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评审委员会名单:曹爽、于波、支艳红、卢颖、朱涛

招标(采购)人名称: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宿州市磬云北路498号

联系人:支艳红

联系方式:0557-3032371

公告期限: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节假日休息)向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磬云北路498号,联系电话:0557-303237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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