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 业 批 准 书
宿卫医许〔2023〕66号
宿州仁爱医院:
你单位(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466号)于2024年8月23日因拆迁原因,向我委申请延续停业12个月。
经审查,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4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的规定。本委同意你单位延续停业。停业期限:2024年8月24日至2025年8月23日。需要解除停业时,须向本委提出申请。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