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批准书

发布日期:2024-08-23 15:25 编辑:卫生健康委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阅读: 字号:【  

停 业 批 准 书

宿卫医许〔2023〕66号

宿州仁爱医院:

你单位(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466号)于2024年8月23日因拆迁原因,向我委申请延续停业12个月。

经审查,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4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的规定。本委同意你单位延续停业。停业期限:2024年8月24日至2025年8月23日。需要解除停业时,须向本委提出申请。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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