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实验室水质扩项用试剂、耗材采购询价
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3 10:06 编辑:卫生健康委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阅读: 字号:【  

一、项目名称: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实验室水质扩项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萨恩斯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习友路1988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中标公司务必于2024年9月25日16时前到宿州市疾控中心签署 《购销合同》及《廉洁协议》,或来电索要《购销合同》及《廉洁协议》电子版本,经签字盖章之后回传至我中心,且须在合同中附上盖有单位公章的本次询价目录的报价单,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我中心有权取消此供应商供货资格,并重新选择。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政务新区磬云北路498号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557-30323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欢迎使用科室、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57-3032250;0557-3032170。

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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