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安徽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人选名单公示
按照《第三批安徽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皖中医药秘〔2024〕21号)文件要求,第三批安徽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其继承人推荐及遴选工作已于日前结束,现对拟确定指导老师3人及其继承人6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12月29日。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管理科反映。
邮寄地址: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宿州市银河一路530号)
地址: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科(321室)
联系电话:3029467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