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1806-3375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5-14 发布日期: 2018-05-14 09:41
文  号: 宿政办秘〔2018〕26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疾病预防控制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026531

关于印发宿州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卫计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5-14 09:41 编辑:卫计委

关于印发宿州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秘〔2018〕2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切实加强我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依据《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安徽省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制定宿州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各县区各建成一家公立二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创成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康复、司法鉴定等为一体的三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

二、工作任务

(一)规划布点。砀山县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在砀山开发区梨花路以北、陇海路以西;萧县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在黄桥社区健康路延长段;泗县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在303省道旁(原泗县五中位置);埇桥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在符离镇西北,101省道与育才路交叉口东南角;灵璧县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在灵璧县人民医院原分院。

(二)建设规模。各县区按照二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基本标准建设,原则上规划占地不少于20亩,建筑总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设置精神科床位不少于100张,投入建设资金不少于4500万元。各县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计划建设周期为2年,2019年投入使用,2020年规范提升(具体规划建设计划进度表见附件1)。

(三)人员配备。各县区按照二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基本标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不少于40名,其中主治医师以上不少于6名(1名副主任医师,5名主治医师),护士(1名主管护师)及相应的医技人员不少于20名。

(四)经费投入。市财政部门2018年预拨200万元,逐年递增,连续3年共投入900万元,支持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各县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正式投入使用后,连续3年,每年县区财政投入至少100万元作为前期运行所需经费。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综治、卫生计生、公安、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实行政府“交钥匙工程”。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市综治部门负责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将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划建设工作纳入平安综治考评。

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划建设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

市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将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至精神卫生专科机构救治。

市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划建设相关经费投入,设立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住院治疗专项资金,负责资金标准核定和管理使用。

市民政部门负责“三无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救治相关工作。

市编制部门负责设立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积极落实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编制周转池制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市残联负责做好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精神障碍社区防治、救助、用药补偿等任务。

(三)加强机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国家相关要求,设立专门机构,研究制定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统筹管理辖区内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技术指导、培训、风险评估和督导检查,组织实施精神卫生相关项目。

(四)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宿州市“十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从2018年起,连续3年,市第二人民医院每年招聘3名硕士学历以上精神病学专业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精神科医师),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各县区认真开展人才储备,实施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连续3年,各县区每年至少遴选5名临床医生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参加为期1年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被评定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五)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把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划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健康宿州建设和平安综治考核,并将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规定职责,每季度向市政府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贯彻实施情况,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督查和考核评估。

附件:1.宿州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划建设计划进度表

2.宿州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1

宿州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划建设计划进度表

县 区

建设时间

主体竣工

投入使用

规范提升

埇桥区

2018年

2019年

2019年12月

2020年

泗 县

2018年5月

2018年12月

2019年7月

2020年2月

灵璧县

2018年12月

2019年10月

2019年12月

2020年6月

萧 县

2018年6月

2019年4月

2019年12月

2020年

砀山县

2018年6月

2019年4月

2019年12月

2020年

附件2

宿州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规划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邵  郁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吕金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  杨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  员:陈明军  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赵庆民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董  林  市公安局调研员

潘相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冉  昊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健  市编办副主任

周保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吕  霖  市残联副理事长

郭子娟  砀山县政府副县长

闫  旭  萧县政府副县长

李云英  埇桥区政府副区长

张安文  灵璧县政府副县长

赵  明  泗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  芳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高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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