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1902-00010 信息分类: 废止失效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19-02-26 发布日期: 2019-02-26 16:24
文  号: 宿卫医〔2019〕16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
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医政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022708

关于印发宿州市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
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2-26 16:24 编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宿卫医〔201916

各县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

现将《宿州市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226


宿州市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

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8121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皖卫医发〔2019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加强核心专科建设,以临床需求大、外转率高的专科为切入点,提高县域内疾病综合诊疗和服务能力,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二)加强重大疾病和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危急重症抢救能力,切实提高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

二、项目范围

砀山县人民医院、萧县人民医院、泗县人民医院、灵璧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内容

(一)重点加强核心专科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对口帮扶医院的指导下,针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外转率较高的疾病,结合县级医院自身发展和实际需求,通过人才规范化培训、必要设备设施配备以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和麻醉科等核心专科建设。

(二)提升重大疾病和急诊急救能力。项目单位在做好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提升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危重患者救治技术、急诊抢救技术和多学科综合诊治培训,完善抢救和监护设备,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的诊疗能力和危急重症的抢救能力。

(三)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以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为主,重点开展县域内外转较多的疾病专科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扩大医疗服务范畴,不断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四、经费管理

(一)省卫生健康委已通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81140号)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各项目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滞留或挪用项目资金。

(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设备配备、适宜技术应用和人才培养等。设备购置以填平补齐为原则,有针对性地添置。

五、组织实施

(一)各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和《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1)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细化项目内容,明确时间进度,对项目的组织、进度、实施过程、效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的问题,确保项目在本辖区的组织实施真正落实到位。要及时报送项目执行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项目年度结束后,项目单位要及时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包括经费使用、项目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总结报告市卫生健康委。

(二)项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根据当地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具体建设方案,确保项目目标如期实现。

(三)市卫生健康委将各项目单位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未能完成临床服务能力建设任务的项目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六、时间安排

(一)谋划部署阶段(20192月)。各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按照绩效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项目工作方案,并填写《宿州市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临床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表》(附件2)于310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3月-11月)。各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加强专科建设、提高救治能力、推进远程医疗做好任务落实。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12月)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本方案和绩效目标要求,对项目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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