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2-2024年)》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卫生城市创建,2018年荣获“安徽省卫生城市”称号,通过3年巩固提升,2021年通过了“安徽省卫生城市”复审。为进一步推动卫生创建工作,我市积极谋划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1年10月制定出台了《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1—2023年)》,成立了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2021年12月,全国爱卫会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修订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将原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8个方面、40项内容”调整为“7个方面、45项内容、56项数据评价指标”。同时,将创建周期向后调整一年,调整为2022—2024年。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市创卫办起草了《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2-2024年)》,多轮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以期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规划》的制定,指导推动我市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面提高本市卫生总体水平,培养市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卫生意识,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打造健康宿州。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初稿
2021年12月,全国爱卫会修订了《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将创建周期向后调整一年,调整为2022—2024年。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市创卫办将原《规划》调整为《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2-2024年)》。
2.征求意见
多次征求了埇桥区政府、市管各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3.原《规划》已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本次仅对《规划》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无会议审定情况。
4.正式印发
2022年5月31日正式印发《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2-2024年)》
四、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2022年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对城市实施综合整治,使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城市管理与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生态与人居环境持续优化,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力争到2024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五、主要任务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市创卫办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七个方面、45项创建内容、56项数据评价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创建目标,主要任务如下:
在全市范围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向群众普及健康养生知识,不断提升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加快推进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涵盖体育公园和健身步道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清理规范、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维护等方面,不断完善社区“体育健身圈”服务功能。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控烟意识和控烟技能,降低吸烟率,在党政机关、医疗机构等场所实现无烟环境建设。
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保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和厕所革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加强五小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健全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倡导分餐和使用公筷。同时对日常用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控制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促进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加大重点公共场所急救药品、器材和设备的配置密度。通过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强化全民紧急救护意识和能力。
六、创新举措
明确分工,细化职责,由38家市直单位及埇桥区政府和3个园区管委会联合推进创建工作,其中主创单位5家(卫生健康委、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
七、保障措施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宣传引导、落实督查考核。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创卫办将全力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重点对未达标的内容对标对表、补缺补差,对已达标的内容持续巩固提升。同时,市创卫办将密切关注全国爱卫办和省爱卫办工作动向,适时组织开展培训、考察学习等工作,精准有序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九、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科室):市创卫办
联系人:严震
联系方式:3027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