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311-00031 信息分类: 清单公开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3-11-28 发布日期: 2023-11-28 11:0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为企业办实事清单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为企业办实事清单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28 11:05

单位名称: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事项名称

事项概述

服务对象

办理方式

申办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其他

1.

市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市本级管辖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证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进行补办换新。

市直医疗机构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1个工作日

免费

 

2.

市级放射诊疗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市本级管辖的医疗机构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进行补办换新。

市直医疗机构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1.市级放射诊疗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申请表

1个工作日

免费

 

3.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标准确认

市直国有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申请计生一次性补助,由本人填写申请信息,社区街道等逐级上报

市直国有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

从所在社区(村)申报,递交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社区、街道、县区审核,县区汇总;县区上报、市级审核组织多部门核实、组织反馈;公示确认、接受举报;资金发放、通知到人。

1.申请表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本复印件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5.退休证复印件6.银行卡复印件7.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8.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申请人为国有原破产改制企业正式职工且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在改制后的企业继续工

当年10月底前完成申报,12月底前完成资金发放

免费

 

4.

市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市本级管辖的各类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遗失或损坏提供补办换新

本辖区内跨区域连锁型、有重大影响或较大规模的公共场所,纳入安徽省卫生行政许可范围的公共场所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一)安徽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补发申

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具体(委托)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资格证明;(四)损坏了的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副本或复印件,许可证遗失的提交刊载遗失声明的当地主要报刊原件。

 

1个工作日

免费

 

5.

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市本级管辖的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补办换新

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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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申请书由单位申请

 

1个工作日

免费

县区

6

省级委托下放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遗失或损坏补办

市级管辖的已经取得有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企业提供批件补办换新

已取得有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但已损坏或丢失的企业。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1.补发申请表

2.损坏证书

1个工作日

免费

 

7.

省级委托下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市级管辖的已经取得有效涉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企业提供批件补办换新

已取得卫生许可批件,原证件遗失或破损,需要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补发的企业。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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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发申请报告

1个工作日

免费

 

8.

受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市本级管辖的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提供这一步危害申报服务,由企业登录申报网页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等信息

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

www.zybwhsb.com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2.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1个工作日

免费

 

9.

托育机构备案

为规范我市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管理,促进托育行业健康发展

经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登录安徽省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2.托育机构场地证明;3.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4.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7.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发现托育机构备案内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应当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机构,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

免费

县区

10.

义诊活动备案

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必须在义诊前15-30日向所在地区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跨县区组织的,需向所在地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省级医疗机构需同时向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和义诊所在地的地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开展义诊活动的医疗机构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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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诊情况说明

2.责任承诺书

3.义诊医务人员信息表

4.参加义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证明材料

5.同意书

1个工作日

免费

 

11.

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

市本级管辖的医疗机构限制类技术实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拟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应当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应用,并于开展首例临床应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市直医疗机构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1.评估材料

2.论证材料

3.技术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1个工作日

免费

 

12.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食品生产企业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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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

2.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食品安全指标对照表

3.承诺书

1个工作日

免费

 

13.

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新(改、扩)建项目备案

为在我市新(改、扩)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备案

需要新(改、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科教管理平台

1.安徽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登记表

30天

免费

 

14.

非保藏机构保管的人间传染的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备案

医疗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教学和科研机构按规定从事临床诊断、疾病控制、检验检疫、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确在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保管其工作中经常使用的菌(毒)种或样本,其保管的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教学和科研机构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1.非保藏机构保管的人间传染的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备案清单

1个工作日

免费

 

15.

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设立变更情况及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研究项目备案

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研究项目在实施前,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当将该研究项目的主要内容、伦理审查决定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进行登记

市直医疗机构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1.伦理委员会执业信息和研究项目材料

1个工作日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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