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403-00025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7 09:16
文  号: 宿卫党组〔2024〕3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17 09:16

宿卫党组〔2024〕31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驻委纪检监察组:

因人事变动,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委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刘春颖同志负责医政医管、药政、妇幼健康、中医药管理、妇联等方面工作。分管医政医管与药政科、妇幼健康科、中医药管理科。联系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紧急救援中心、市医学检验中心等直属单位及市医学会。

龚朝晖同志负责综合监督、职业健康、老龄健康(健康产业促进)、行政审批科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监督科(职业健康科)、老龄健康科(健康产业促进科)、行政审批科。联系市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

其他分工不变。


中共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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