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17 09:16
宿卫党组〔2024〕31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驻委纪检监察组:
因人事变动,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委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刘春颖同志负责医政医管、药政、妇幼健康、中医药管理、妇联等方面工作。分管医政医管与药政科、妇幼健康科、中医药管理科。联系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紧急救援中心、市医学检验中心等直属单位及市医学会。
龚朝晖同志负责综合监督、职业健康、老龄健康(健康产业促进)、行政审批科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监督科(职业健康科)、老龄健康科(健康产业促进科)、行政审批科。联系市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
其他分工不变。
中共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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