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市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州市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创卫〔2024〕1号
埇桥区、市管各园区,市直各单位:
现将《宿州市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
2024年2月27日
宿州市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2024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质达标、全面冲刺的决战之年。为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对标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标准,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阶段工作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前期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力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健康素养持续提升,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
二、工作任务
聚焦群众需求和短板弱项,在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的基础上,以推进十项提升行动为重点,全力以赴补短板、抓提升、促达标,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常态长效。
(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持续完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窨井盖、果皮箱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城市道路功能、道路装灯率、窨井盖完好率等达到标准要求。持续开展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公共厕所配置完善、卫生达标,消除旱厕和不达标公厕。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对农贸市场活禽售卖区、水产品售卖区实施规范化改造提升,合理规划、规范设置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场所。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统筹推进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容器分类配置,公厕、垃圾站点等环卫设施配置齐全,道路硬化平整,照明设施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按责对标落实。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和工作网络,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积极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扩大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覆盖面,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12345热线平台规范受理、及时反馈群众卫生投诉,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埇桥区、市管各园区、市直各单位按责对标落实。
(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升行动。健全完善行业部门和基层单位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推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积极推进全媒体健康科普传播机制,进一步提高健康知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范围、频次和效果。推动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提质扩面,增加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的健康元素,着力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持续构建“15分钟健身圈”,积极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进一步加强控烟工作,积极推进控烟立法,加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交通工具等控烟宣传和工作落实,清除烟草广告。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拂晓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埇桥区、市管各园区、市直各单位按责对标落实。
(四)市容环境卫生提升行动。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建筑(拆迁)工地、废品收购站点、铁路公路沿线等为重点,集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水平,有效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十乱”现象,清除卫生死角、占道经营等市容顽疾。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污水直排。加强园林绿化工作,公园、道路绿化及绿地养护良好,环境整洁有序。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加强流动商贩及早夜市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做到干净整洁、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局、市供销社,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按责对标落实。
(五)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大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废气污染控制,有效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治理噪声污染,加强禁鸣区设置管理。深化水生态治理,规范管理水源地,水环境功能区达到标准要求,消除黑臭水体。持续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加强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按标准提高医疗废物转运频次,规范收集处理医疗污水。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按责对标落实。
(六)重点场所卫生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四小行业”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开展逐一排查登记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公共场所基本设置、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卫生管理等符合要求。加强学校卫生,按要求配备卫生室和卫生专业人员,教学、生活等环境符合要求,规范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加强职业病防治,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工作场所监测检测和员工健康体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按责对标落实。
(七)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公勺公筷、制止餐饮浪费。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登记、保洁、消毒制度。重点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三小行业”和食品摊贩管理,有效治理证照不全、食品安全制度不落实、卫生条件不达标、“三防”设施不完善等现象。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管理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小区直饮水。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按责对标落实。
(八)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提升行动。完善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规范设置医院传染病管理部门、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等。加强慢性病防治,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落实严重精神患者规范管理。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资源提质扩容,实现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重点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定期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持续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全面落实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监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市市场监管局,埇桥区、市管各园区、市直各单位按责对标落实。
(九)病媒生物防制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防制机制,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活动,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和“四害”生长规律,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消杀和环境综合整治,蝇、蚊、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巩固提升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达标成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埇桥区、市管各园区、市直各单位按责对标落实。
(十)创卫指标达标提升行动。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56项数据评价指标,逐项梳理,对标达标,按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对已达标指标,进一步强化巩固,持续提升;对未达标指标,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办法,逐项攻坚,力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按责对标落实。
三、进度安排
(一)重点整改阶段(2024年2月)
对照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现场评估反馈问题和日常督查发现问题,逐条逐项、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召开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会,对创建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各地各单位根据市级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全面部署落实。
(二)全面达标阶段(2024年3月)
各地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对标对表、补缺补差,全面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加压加力推进工作。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项提升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开展创卫攻坚,确保各项指标和任务达标。按照要求高质量做好网上资料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充实、逻辑清晰、真实有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4月—年底)
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加强督查整改提升,补齐短板弱项,巩固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接受全国爱卫办评估,力争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夯实行业和属地两个责任,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工作标准、时序进度,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健全各级爱卫创卫组织,配强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社区要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爱卫创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督办、亲自解决。分管领导要抓具体、抓落实、抓协调。市创卫办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专项工作组、市直各单位、埇桥区、市管各园区要对照职责分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各创卫指挥部成员单位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于3月20日前报送市创卫办。
(二)强化联动,同频共振。各地各单位要对各自负责的每项指标、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想周全、弄明白、抓到位,不留死角和盲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快软硬件建设,使创建工作整体有序推进。要加强协调联动,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属地之间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市区两级共同落实的工作要及时主动会商研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落实,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卫无死角,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强化督查,严肃奖惩。完善督查调度机制,加密加强督查通报调度,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整改抓提升。实行专项督查组日督查、日交办工作机制,督查督办组每周通报、整改反馈闭环机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奖惩,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确保创建工作政令畅通、行动统一、取得实效。
(四)务实求实,常态长效。坚持建管并重、堵疏结合,在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方面下功夫,防止“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现象。深入践行创卫为民惠民理念,注重创建工作内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杜绝“突击迎检”“关门避检”“一刀切执法”等现象,不得以创卫为名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满意度。
附件: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成员和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成员
和工作组成员名单
鉴于人事变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成员,并成立相关工作组。
指 挥 长:杨 军 市委书记
王启荣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任 东 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杨泽胜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怀 颖 市政府副市长
吴绪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高 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文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梁 静 市文明办主任
杨美荣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凌 明 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主任
牛慧琴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朱大忠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庞 壮 市城管局局长
苏志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 杨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姚爱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云英 市商务局局长
张安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 勇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张代君 市民政局局长
武 戈 市财政局局长
刘 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士银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 洲 市水利局局长
李 伟 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钟 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邵广真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新菊 市医保局局长
张晓光 市司法局局长
朱卫东 市林业局局长
刘 健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张品军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丁远征 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孟振东 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李顶龙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高纯宇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刘 丽 拂晓报社总编辑
高 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谢颖锋 团市委书记
杨劲松 市妇联主席
杨玉洁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杨松涛 埇桥区政府区长
李 磊 市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张中鑫 宿马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 晶 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夏 岭 宿州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刘 洋 宿州火车站站长
刘 军 高铁宿州东站站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市容环境卫生组、生态环境组、重点场所卫生组、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组、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组、宣传工作组、督查督办组等“一办九组”。
一、办公室
第一主任:高 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主 任:牛慧琴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 主 任:郭晓冰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祝永宏 市城管局副局长
陈正源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马新志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晏荣会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孙金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大青 市商务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埇桥区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日常工作;负责文件运转、资料整理、会务保障等。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
组 长:牛慧琴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郭晓冰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杨泽好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埇桥区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负责健全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和工作网络,指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强化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做到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积极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影响评估,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12345热线平台规范受理、及时反馈群众卫生投诉,提升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
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
组 长:牛慧琴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王 凯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疾控中心主任
晏荣会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拂晓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埇桥区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烟草专卖局、宿州火车站、高铁宿州东站。
工作职责: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健全健康教育网络,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打造15分钟健身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清除烟草广告,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四、市容环境卫生组
组 长:庞 壮 市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祝永宏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杨大青 市商务局副局长
魏振南 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孙金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新志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陈正源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戴宝燕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忠圆 市重点工程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埇桥区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高铁宿州东站、宿州火车站。
工作职责:市容市貌达到标准要求,城市道路功能完善、整洁有序,户外广告、建筑立面干净整洁,“十乱”整治达标,“门前三包”制度到位,清扫保洁责任落实。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加强园林绿化工作,公园、道路绿化及绿地建设规范,养护良好,环境整洁有序。有效治理垃圾污水,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符合标准要求,统筹推进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配置完善、卫生达标,消除旱厕。农贸市场配置完善、管理有序、干净整洁,流动商贩及早夜市管理规范。村社、单位与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完善,卫生管理全覆盖。铁路沿线环境整治达标。
五、生态环境组
组 长:苏志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陈正源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马新志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埇桥区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强化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监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各级水环境功能区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要求。
六、重点场所卫生组
组 长:牛慧琴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龚朝晖 市卫生健康委三级调研员
晏荣会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徐 伟 市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埇桥区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行业监督管理。学校、托幼机构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要求,传染病、常见病(包括近视、肥胖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规范开展职业病防治。
七、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组
组 长:高 杨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马新志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祝永宏 市城管局副局长
徐 伟 市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埇桥区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公勺公筷、制止餐饮浪费。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三小行业”和食品摊贩管理,落实“三防”设施。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
八、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组
组 长:牛慧琴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王 凯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疾控中心主任
刘春颖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孔晓红 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市财政局、埇桥区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管理部门和人员,规范设置管理公共卫生科、感染性疾病科、心理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等。加强慢性病防治、预防接种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推动重点场所配置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定期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调查评估、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治理,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九、宣传工作组
组 长:邵长凯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郭晓冰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尹传忠 拂晓报社副总编辑
陈 刚 市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拂晓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埇桥区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协调各媒体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适当方式曝光工作落后的区域、单位及其他不卫生、不文明行为;开展市民文明卫生教育,组织有关单位多渠道开展创卫主题宣传活动,让市民积极参与创卫、支持创卫;指导各地及市直各单位开展创卫宣传工作。
十、督查督办组
组 长:牛慧琴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李 斌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赵成全 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副主任
李冬辉 市文明办副主任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埇桥区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创卫督查,下发交办单,督促整改落实,实现创卫督查闭环管理。定期汇总各专项工作组督查情况,编发督查通报,推动全覆盖、常态化创卫督查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