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401-0002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16:58
文  号: 宿卫妇幼〔2024〕3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4-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妇幼健康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2812772

关于印发《宿州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4-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31 16:58

关于印发《宿州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4-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卫妇幼〔20243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妇联,市直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现将《宿州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4-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州市总工会  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4131

 

宿州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2024-2030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和增进全市广大妇女健康水平,提高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皖卫妇幼秘〔2023131号)、《宿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宿妇儿工委〔20233号)和健康宿州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宫颈癌综合防治机制,促进宫颈癌早筛早诊早治,加快宫颈癌消除进程,保护和增进广大妇女健康。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宫颈癌综合防治服务体系,提高综合防治能力,构建社会支持环境,努力遏制宫颈癌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减轻宫颈癌疾病负担。

1.2025年,开展1-2个的试点县区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工作,到2030年,持续推进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试点工作,试点县区疫苗接种率持续提高。

2.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以上。

3.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4.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0%

二、重点工作

(一)普及防治知识,降低患病风险

1.广泛宣传宫颈癌防治知识和理念。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编制发布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联合教育部门和工会、妇联、学会、协会等组织,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通过公益广告宣传、面对面讲解,或联系厂矿、企业、社区、学校开展科普讲座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社会宣传,普及HPV疫苗接种、宫颈癌定期筛查、宫颈癌及癌前病变诊治等科普知识,帮助广大妇女树立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增强宫颈癌防治意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针对流动人口、脱贫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重点人群和地区开发适宜的宣教材料,帮助妇女了解宫颈癌防治政策和服务项目,主接受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HPV疫苗接种。加强HPV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依法组织疫苗招标采购,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及时公布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名单,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完善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发挥学校在组织动员方面的作用,对在校适龄女生及家长发放防治宫颈癌宣传资料和温馨提示,提升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意愿。推进县区开展适龄女孩国产二价HPV疫苗接种试点。探索多种渠道支持资源不足地区适龄女孩接种。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标准化门诊的规范建设,提升HPV疫苗接种能力。(市市场管理局、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加强筛查服务,促进早诊早治

1.健全宫颈癌筛查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提升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重点关注未接受过筛查的适龄妇女,完善流动人口在常住地接受筛查的配套政策,促进更多妇女接受筛查。合理设置并公布筛查网点,推广预约筛查制度,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的筛查组织方式,方便妇女就近接受筛查。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发动妇女主动进行筛查。积极推进宫颈癌机会性筛查。加强筛查后续诊疗的连续性,进一步完善市、县妇女宫颈癌筛查转诊网络,健全上下联动的转诊机制,将筛查出的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筛查和早诊早治效果。(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分别负责)

2.加强女职工宫颈癌筛查服务。指导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宫颈癌筛查纳入35岁以上女职工健康体检的常规项目,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案,定期开展宫颈癌筛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加强面向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的公益性宫颈癌筛查服务。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作用,积极做好职工互助保障中《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宣传,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广大女职工加入互助保障计划。加大对依法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用人单位的表扬与激励。(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3.提高筛查服务质量。落实国家宫颈癌筛查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筛查项目管理,优化筛查服务流程,提升筛查工作质量。成立市县技术指导组,加强对基层宫颈癌筛查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完善宫颈癌筛查质量评估制度,县区每年对辖区承担宫颈癌筛查的医疗机构至少进行1次质量控制,市级定期抽取部分县区进行质量控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规范医疗救治,加大保障力度

1.规范宫颈癌诊疗服务。各县区要推广应用统一规范的宫颈癌诊疗指南,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等配套措施,提高宫颈癌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发挥中医药在宫颈癌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模式。(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做好宫颈癌患者救助救治。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合力减轻宫颈癌患者就医负担。民政、工会、妇联密切配合,协同加强对符合条件患者的救助。建立由妇联干部、医疗专家、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综合干预队伍,对患病妇女进行精准帮扶,引导其主动接受规范化治疗,做到应治尽治。(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妇联分别负责)

(四)完善防治体系,提高防治能力

1.加强宫颈癌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宫颈疾病诊疗相关临床专科和医技科室建设,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宫颈癌筛查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依托宫颈癌防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承担当地宫颈癌防治技术指导职责,加强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各县区进一步健全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宫颈癌综合防治医联体。提高各级特别是县级医疗机构在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和筛查治疗等环节的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筛查及病理诊断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质量。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城乡对口支援、区域结对帮扶等方式提高基层宫颈癌防治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规范转介随访服务。建立宫颈癌筛查异常/可疑病例双随访制度,压实筛查机构谁筛查谁随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常住人口筛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责任,落实异常/可疑个案筛---康等各个环节间的转介随访服务规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做好对辖区内宫颈癌筛查异常/可疑病例转介随访的协调、质控、督查、考核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推动宫颈癌防治信息化管理。利用国家宫颈癌防治信息平台,对宫颈癌流行状况、HPV疫苗接种、筛查服务等情况进行常规监测。推动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和服务的闭环管理,完善基层宫颈癌筛查个案登记制度,开展在线随访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宫颈癌筛查APP为群众提供宫颈癌筛查自助建档、分时预约、报告查看、异常结果提示、预约转诊、健康宣教等服务。逐步推动妇女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电子病历、慢病监测、肿瘤登记、死因监测、电子健康档案等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促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积极推广宫颈癌筛查和诊疗适宜技术,探索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宫颈癌筛查和诊疗服务流程。利用云上妇幼等远程医疗技术平台开展远程会诊、线上健康管理和技能培训等,提高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协调制定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同时上报至市级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卫生健康、教育、民政、财政、医保、疾控、市场监管、工会、妇联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政府部门、媒体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合作,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宫颈癌消除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建立行动协调保障机制,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完善相关技术方案和规范,开展HPV疫苗接种及宫颈癌筛查、治疗的技术服务和质量控制、监测评估工作,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学校开展宫颈癌防控知识健康教育,落实HPV疫苗接种适龄女生摸底、组织和动员;民政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宫颈癌患者实施基本生活救助;财政部门结合财力实际,统筹做好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和能力建设等资金保障;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好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宫颈癌筛查用HPV检测试剂、HPV疫苗等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总工会负责监督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健康体检宫颈癌筛查,加大困难患病女职工的救助力度;妇联协同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做好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宣传动员。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区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做好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工作,尤其是35-45岁重点人群筛查工作。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宫颈癌防治,集中各方力量推进宫颈癌防治事业。

(三)开展效果评估。各县区要逐年开展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宫颈癌防治机构的质控评估。每年开展宫颈癌筛查项目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挂钩。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县区行动计划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评估,确定一批加速消除宫颈癌试点县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宿州市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技术指导组名单


附件

 

宿州市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技术指导组名单

 

  刘春颖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正红  市妇计中心主任

  员:张真理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科长

李媛媛  市立医院妇科主任、主任医师

    市立医院超声科主任、主任医师

冯天民  市立医院放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立医院病理科主任、主任医师

王     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超声科副主任医师

    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妇科副主任医师

韩新灯  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市妇计中心孕产妇保健科负责人

    市妇计中心两癌筛查项目办负责人

高玉兰  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主任、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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