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卫生城市 共享文明生活

——《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1-2023年)》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20 15:44 编辑:卫生健康委 来源:拂晓新闻网 阅读: 字号:【  

     近日,我市出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规划》),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打造卫生、宜居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宿州城市品质和形象。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年期为2021年至2023年,以城市建成区,包括埇桥区、宿州经开区、宿马园区、高新区等集中连片的非农业用地范围的主城区(含建成区的城乡接合部)为创建范围。目标是到2023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城市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卫生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和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

埇桥区三里湾街道拂晓社区环卫工人在进行卫生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打造宜居环境 建设美好家园

围绕创建目标,《规划》提出了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8个方面40项工作任务。

强化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订爱国卫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等有保障。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吕家公厕厕所管理员在打扫卫生,清理地面。

深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城乡社区均建有体育健身设施且设施状况良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7.2%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

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建筑工地管理符合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提升环境保护质量

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环宇社区垃圾分类。

紧盯重点场所卫生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保障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按照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开展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合理设置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提升卫生管理服务水平

据市卫健委一位负责人介绍,我市按照创建准备、实施申报、评审巩固等三个阶段实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我市建立健全创卫工作网络体系,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我市规划要求,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和指标进行逐项梳理,建立创卫台账,全面实施创卫工作。开展专项提升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病媒生物防治达标工作。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整改提升,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同时,持续强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提升整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组织模拟检查,对检查出来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重点整改。接受全国爱卫办评审,力争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城市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

为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我市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投入、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检查等四项措施保障实施。

成立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抓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职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完善工作台账。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财政投入,把卫生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金落实。同时,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加强社会宣传、主题宣传,全面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全社会参与创建格局。

此外,我市还将根据创卫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创卫工作督办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形成督查考核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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