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托幼行动】“六问”帮您了解宿州托育

“普惠托育 宿州在行动”系列宣传(二)

发布日期:2023-07-28 09:23 编辑:卫生健康委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阅读: 字号:【  

一、什么托育?
“托育”,是指通过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托育机构,经有关部门登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营利性托育机构、民政部门登记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编办登记公办托育机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
托育机构根据婴幼儿年龄,一般设置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托小班(12-24个月,15人以下)、托大班(24-36个月,20人以下)三种班型;18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可混合编班,每个班不超过18人;每个班的生活单元独立使用。
托育机构通过创设适宜的托育环境,坚持“尊重儿童、安全健康、积极回应、科学规范”的原则,根据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合理安排婴幼儿的一日生活和活动,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促进婴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发展。
二、托育机构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1.科学合理安排婴幼儿的生活,做好饮食、饮水、喂奶、如厕、盥洗、清洁、睡眠、穿脱衣服、游戏活动等服务。
2.托育机构按照顺应喂养原则,科学制定食谱,保证婴幼儿膳食平衡。有特殊喂养需求的,婴幼儿监护人应提供书面说明。
3.保证婴幼儿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个小时,寒冷、炎热季节或特殊天气情况下可酌情调整。
4.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5.游戏活动重视婴幼儿的情感变化,注重与婴幼儿面对面、一对一的交流互动,动静交替,合理搭配多种游戏类型。
6.发挥婴幼儿的自主性,提供适宜刺激,丰富婴幼儿的直接经验,支持婴幼儿主动探索、操作体验、互动交流和表达表现,保护婴幼儿的好奇心。
7.托育机构加强与家庭的沟通,建立照护服务日常记录和反馈制度,定期与婴幼儿监护人沟通婴幼儿发展情况。
三、婴幼儿入托后能获得哪些保育服务,提升哪些能力?
1.获取安全营养的食物和养成良好的饮食行为习惯。托育机构对7-12个月婴儿,继续母乳喂养,不能继续母乳喂养的婴儿使用配方奶喂养,及时添加辅食,每引入新食物要密切观察婴儿是否有不良反应,不强迫喂食,鼓励婴儿尝试自己进食,培养进餐兴趣;对13-24个月婴幼儿,继续母乳或配方奶喂养,提供多种类食物,鼓励幼儿自己进食,顺应喂养,培养用水杯喝水的习惯;对25-36个月婴幼儿,每日提供多种类食物,引导幼儿认识和喜爱食物,培养幼儿专注进食习惯、选择多种食物的能力,鼓励幼儿参与协助分餐、摆放餐具等活动。
2.获得充足睡眠和养成独自入睡及作息规律习惯。托育机构对7-12个月婴儿,会提供安全卫生的独立床位,培养婴儿独自入睡,帮助其处于仰卧或侧卧位睡姿,减少抱睡、摇睡等安抚行为;对13-24个月婴幼儿,固定睡眠和唤醒时间,开展睡前活动,培养独自入睡习惯;对25-36个月婴幼儿,规律作息,每日有充足的午睡时间,引导自主做好睡眠准备。
3.学会盥洗如厕穿脱衣服和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托育机构会根据婴幼儿的年龄,为7-12个月的婴幼儿更换尿布、与婴儿互动交流、识别和回应婴幼儿需求;帮助13-24个月的婴幼儿养成排便规律,学坐便盆,帮助幼儿洗手、穿脱衣服,引导学会咳嗽和打喷嚏;帮助和引导25-36个月的婴幼儿主动如厕,引导漱口和正确的洗手、擦手,鼓励幼儿自己穿脱衣服,逐步让孩子学会盥洗、入厕、穿脱衣服。保育过程中,注重培养婴幼儿良好的用眼习惯,限制屏幕时间;注意培养婴幼儿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预防龋齿,生活中逐渐养成婴幼儿良好习惯,引导其逐步形成规则和安全意识。
4.掌握基本的大运动技能和达到良好的精细动作及发育水平。托育机构对7-12个月婴儿,会鼓励其独坐、爬行、扶站、扶走,促进抓、捏、握等动作;对13-24个月的婴幼儿,鼓励其爬、走、跑、站、蹲、跳,鼓励其学会涂画、拼搭、叠套等动作,鼓励自己喝水、吃饭、翻书;对25-36个月婴幼儿,提供跑、跨越、双脚跳、原地单脚跳、上下楼的机会,提供搭建、绘画、简单手工活动,鼓励其用水杯喝水、用勺吃饭、协助收纳。
5.学会运用语言交流和建立早期阅读兴趣及习惯。托育机构对7-12个月婴儿,引导其简单发言,帮助理解简单词汇,引导表达需求,朗读简单的故事和儿歌;对13-24个月的婴幼儿,培养正确发音,鼓励使用词和简单词汇,引导使用语言交流,让幼儿多读会背、多听故事、学念儿歌;对25-36个月婴幼儿,指导用词语说出简单的句子,鼓励其用语言表达需求和感受;多问、多想,培养阅读兴趣和能力。
6.学会运用感官探索环境和逐步发展认知能力及学会想办法解决问题。托育机构会为7-12个月婴儿,提供视、听、触摸材料,鼓励其感知物体,引导观察周围事物;对13-24个月的婴幼儿,引导用感官探索环境,鼓励辨别常见物体的明显特征,鼓励想办法解决问题;对25-36个月婴幼儿,引导持续探索周围环境,启发辨别物体的特征和用途,培养一定的专注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
7.提高安全感和逐步发展自我控制及发展初步社会交往能力。托育机构对7-12个月婴儿,会满足其情感需求,引导理解和辨别不同情绪,敏感察觉情绪变化并及时回应,创设温暖、愉快的情绪氛围;对13-24个月的婴幼儿,引导表达情绪,肯定适宜的态度和行为,引导认识他人,引导理解并遵守简单的规则;对25-36个月婴幼儿,引导表达情绪情感,鼓励情绪控制的尝试,创设交往机会和条件,帮助理解和遵守简单的规则。
四、宿州市托育机构有多少?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371个(其中托育机构59个、举办托班的幼儿园312个),共建成托位14318个。
全市托育服务机构中,有公办托育机构1个(埇桥区道东街道港口社区-爱蒙圆托育中心)、公立医院托育点1个(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社区托育点4个(埇桥区道东街道港口社区-爱蒙圆托育中心、砀山县土山社区-金利幼儿园、萧县黄桥社区-蓝博托育有限公司、泗县汴河社区-宿州启优智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单位托育点1个(砀山县工会)。全市共确定普惠托育服务机构22个(包括:埇桥区-真爱幼幼宿州托育中心、爱蒙圆托育中心、安徽恩吉拉婴幼托育有限公司宿州万达分公司;砀山县-朗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晨光贝尔教育培训学校、文苑托育服务有限公司;萧县-婴才智慧托育有限公司、博顿托育有限公司安粮分公司、博顿托育有限公司港锦分公司、博顿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山姆大叔托育服务有限公司、优乐托育服务有限公司、蓝博托育有限公司、金蕾托育服务有限公司;灵璧-宿州恩吉拉婴幼托管有限公司、宿州贝安斯婴幼托管有限公司、鸿壹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泗县-宿州启优智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蓓优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同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祺福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春田蜜蜜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普惠托位1986个(其中埇桥区360个、砀山200个、萧县580个、泗县591个、灵璧255个);确定示范机构13个(包括:埇桥区-安徽恩吉拉婴幼托育有限公司宿州万达分公司、大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美婴宝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真爱幼幼宿州托育中心、宿州蒙特梭利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宿州市歌瑞斯托育服务有限公司;砀山-晨光贝尔教育培训学校;萧县-博顿托育服务有限公司、金蕾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博顿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港锦分公司;泗县-同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宿州启优智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琪福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五、宿州市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政策有哪些?
2022年以来,宿州市大力实施“暖民心-安心托幼行动”,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支持措施,着力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和群众托育成本,切实为群众提供价格可及、服务规范的普惠托育服务。
1.财政补贴。各县(区)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市财政对全市每年新建的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
2.水电气热优惠。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热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符合条件且完成备案的托育机构,实施水电气热居民生活类价格。
3.税收优惠。税务部门对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规划建设措施。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优先保障托育机构和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托育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落实。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补齐托育服务设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促进全市城乡社区托育机构全覆盖。
5.人才队伍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托育机构,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加强托育机构对新录用保育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每人800元的培训补贴。提升托育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对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取得相应技能等级的从业人员,分别给予1000-2000元补贴。鼓励城乡未就业劳动者参加育婴员、保育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享受培训补贴和评价补贴。
六、宿州市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要求,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形式,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托育服务机构综合可考虑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当前,宿州市公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的收费标准最高限额为每生每月1000元;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托育服务的收费标准最高限额为每生每月1200元。

温馨提示:以上关于托育机构备案、收费标准、支持政策等具体事宜,可咨询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埇桥区0557-3059097,泗县0557-7095011,灵璧县0557-6025807,萧县0557-5016362,砀山县0557-2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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