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5 10:22 编辑:卫生健康委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阅读: 字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地址 行政相对人类型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罚款金额(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宿州市逸境岚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与金河路交叉口橡树湾6号楼6401,0501室 法人组织 91341300MA8R1HKR64 宁康 2024041016575334821703 未按照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苯、甲苯、二甲苯、棉织品pH值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项第4条第1阶次 警告 0 2024年4月10日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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