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9 10:08 编辑:卫生健康委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阅读: 字号:【  

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宿老龄办〔2021〕8号


各县、区老龄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根据《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皖老龄〔202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树立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孝老敬老活动,有效构筑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主题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乐享智慧老年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31日(10月14日为法定老年节)

四、活动内容

(一)结合建党百年,开展走访慰问和系列公益活动。动员组织各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对获得“七一勋章”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以及贫困、失能、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进行走访慰问,传递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怀,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具体诉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继续开展“祝福百岁老人活动”,结合高龄津贴发放等老年人优待事项,给每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组织和助老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帮扶公益活动。开展“情暖老兵”公益活动,结合困难抗美援朝老兵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帮扶服务。开展“2021年青年志愿者金晖助老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动员广大青少年参与各类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

(二)聚焦实际需求,开展“智慧助老”行动。普遍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宣传推广活动,让更多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开展“社区青春行动”,引导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掌握出示健康码、扫码支付、出行、就医等生活便利化技能。在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服务、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保留部分人工窗口和志愿服务岗,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三)强化疫情防控,开展普及健康知识和政策活动。做好老年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帮助老年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加强各医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教育机构、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组织各类医疗机构专家到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开展义诊活动,主动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举办老年听力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推动医养签约合作,促进医养服务衔接。利用智慧健康养老技术,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宣传倡导,开展孝老爱亲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龄社会,组织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形成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和行动,动员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敬老课堂”。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宣传。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 “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孝星”、“福星”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关爱老年人 社保有温度”宣传活动,就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社保经办“适老化”服务具体举措等进行广泛宣传。广泛动员组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各社会团体结合老年人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爱老助老活动。

(五)持续关爱帮扶,开展维权和优待活动。开展“敬老月”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关注度。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以及“老年优待服务窗口”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活动,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开展老年用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布老年用品消费提示,重点打击“神医” “神药”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面向老年人的电信网络反诈骗宣传工作。

(六)丰富文体生活,开展老年人社会参与活动。广泛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体育需求。组织参加“九九重阳”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线上展示活动,组织开展重阳节老年人体育健身系列活动,传播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参与科教文卫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合作。各县区老龄办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组织策划系列活动,提早谋划部署,统筹推进安排,强化部门协作。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形成合力,突出特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重点依托各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发动基层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敬老月”活动,开展各具特色的尊老助老爱老活动。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措施。各县区要把“敬老月”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群众,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注重实际效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不举办大规模集体性聚集活动,原则上以各街道社区、村(居委会)为活动主体,组织区域范围内老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月”活动。

(三)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县区要加大“敬老月”宣传力度,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加强“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健康中国”微博,以及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平台将于10月14日前后同步发起“乐享智慧老年生活”的话题讨论。请各县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政务平台,积极组织参与话题互动,提升宣传效果。

(四)认真做好工作调度和活动总结。安徽老龄网开设“敬老月”专栏,各县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请及时将“敬老月”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各县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请分别于10月10日前报送2021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重点报送主要活动安排计划),于11月5日前将《2021年“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活动图片及活动总结电子版(盖章)报送市老龄办。

联 系 人:段志倩(0557—3066790)

电子邮箱:985624327@qq.com

附件:2021年“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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