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201-0005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2-01-13 发布日期: 2022-01-14 17:17
文  号: 宿政办秘〔2022〕4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体制改革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029439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1-14 17:17 编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2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若干措施》已经20211231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22113

  

关于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的若干措施

 

近年来,我市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发力,县域医共体的紧密型构架已搭建完成,县域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举措:

一、工作目标

以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进一步提升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质量,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依法依规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得到合理控制。2022年省域外住院率降到10%以下,全市县域内就诊率(住院)达到85%左右,到2025年省域外住院率降到6%以下,全市县域内就诊率(住院)达到90%以上,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的就医格局。不断完善医共体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医共体内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机制,全面促进医共体内部资源流通共享、信息互联互通、人财物统筹管理,真正使医共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

二、主要任务

1、明确功能定位。医共体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覆盖生命全过程、满足健康生活需要、安全有效便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促进等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和医共体职责分工开展业务。

2、充分发挥两包资金利益纽带作用。将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至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包干使用。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标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由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分配、自主使用,分配份额与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挂钩。基本公卫服务经费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

3、实施共建共享。加强县域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在持续做好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基础上,加快检查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和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对接,向下辐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4、完善管理体制。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建立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医共体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投入保障、人事安排、政策制定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5、严格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在制度、技术规范、服务流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在药品耗材采购配送、药事服务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利用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绩效评价等管理工具,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

6、开展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围绕“五个统一”(统一用药范围、统一带量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按时结算、统一药学服务)。构建县域医共体内上下用药衔接,优先使用国家、省集采品种药品,明确医共体内部药品目录,解决基层用药难题,保障药品有效供应,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跟踪评估和分析县域医共体药品供应情况,切实保障药品及时有效供应。

三、工作措施

1、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部署,成立医共体党委,充分发挥医共体党委的领导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

2、提升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能力。各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医疗服务能力达到要求,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加快推进县级医院呼吸、重症监护、传染、肿瘤、心脑血管、血液透析、病理、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和老年医学等重点专科建设,推进中医诊疗、胸痛、卒中、创伤、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慢病管理等中心建设。加强县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县级中医院建设中医特色疗法中心,推动医共体牵头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3、建立与长三角先进医疗机构对口帮扶机制。埇桥区要积极推进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与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上海复旦大学华东医院张国桢教授团队协作;砀山县要推进砀山县人民医院与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合作协议,砀山县中医医院与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开展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协议;萧县要擦亮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名片,依托萧县人民医院与蚌医一附院合作共建,建成安徽省区域专科医疗中心,推深做实萧县中医医院与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徐州中医医院的医联体和专科联盟;灵璧县要大力推进上海长征医院对口帮扶灵璧县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口帮扶灵璧县中医医院工作,泗县要以设立安徽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机遇,打造紧密型医共体样板。其他医共体牵头单位要积极与长三角先进医疗机构加强合作。

4、设立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统筹资金。制定出台《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统筹资金实施方案》,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县级医院聘请院外专家来院带教指导相关救治费用,实现“病人不动专家动”这一惠民举措,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及跨省异地就医困难问题。

5、建立医共体内县、镇、村三级师带徒制度。以县医院精干医疗技术力量组建带教团队,对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医生进行传帮带,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生与县医院带教团队的老师结成师徒关系,认真学习,加强沟通交流,落实上下转诊。原则上县级医院每年接受分院3个月以上进修人员不少于30人,接受每家分院辖区村卫生室1个月以上进修人员不少于5人。医共体内部对进修人员制定生活补助标准,并安排住宿。

6、建立县域医共体、各分院及村卫生室帮扶制度。紧密型医共体办公室根据各分院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各医共体牵头医院在医共体成员单位有1-2名长期帮扶人员,在人员进修、学科发展、远程帮助、医疗(护理、院感)质量、职称晋升指导、家庭签约服务等方面给予具体帮扶。每年分院要总结帮扶期间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7、建立上下转诊、帮扶激励机制。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向上转诊至牵头单位的,对向上转诊单位进行奖励激励;对下乡帮扶的临床、医技、护理及其他人员,在下乡坐诊、手术、查房、讲座、义诊、交通等方面明确补助标准,体现医护人员价值,让医生真正下沉、主动下沉,有效开展工作。

8、强化医保政策保障机制。实行差别化医保补偿政策和价格政策,统筹区内外报销比例差距不低于10%,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不低于1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提高个人自付比例不低于10%。合理确定并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和补偿标准,保障居民在基层机构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保待遇。合理确定有利于促进优质资源下沉的收费政策,促进资源下沉和重心下移,促进基层首诊、有序就医;开展DIP等医保支付改革,逐步构建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探索实行部分病种“同病同保障”制度。

9、建立跨省异地就医群众健康随访机制。医共体办公室每月对部分跨省异地就医群众进行健康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指导患者后续治疗,同时了解患者转诊原因、转诊备案、转诊途径、就医金额等情况,对发现违规转诊现象、“买卖病人”行为的予以严肃查处。对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病人、病种、资金流向及县域内就诊情况、跨省异地就医情况进行监测,进一步规范转诊行为,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就医。

10、开展县域医防融合试点。积极探索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框架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机制,进一步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破解条块分割格局,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做好预防保健服务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我市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量占比、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保持在合理水平,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慢性病并发症发生率、住院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11、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依托医共体牵头单位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和定向委托培养,重点抓好临床紧缺专业人才的招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简化不必要的招聘程序,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紧缺的状况。委托医学院校定向培养本土化全日制大专层次医学生,毕业后直接充实到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允许县区自主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职称比例,对个别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单位自聘。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取得相应技术任职资格后直接聘任,不受高级职称数量限制。

四、组织保障

1、改革政府管理体制,履行政府办医责任。强化保障责任,健全科学、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管理责任,加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业管理力度,科学规划医疗机构布局规模,规范公立医院设备采购、专项基金、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2、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按照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和保障责任,建立办医清单。明确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发展、建设、补助、债务化解等内容。要严格落实对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各项补助资金。

3、深化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探索由医共体统筹使用。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建立县招乡用、乡聘村用、轮岗派驻等人才引进、使用、管理机制。建立促进人才下沉的激励约束机制,严禁虹吸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对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4、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机制。要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行为和患者就医的引导作用,定期监测分析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水平,医保基金统筹拨付至医共体牵头单位。按照省、市医保局出台的关于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标准文件规定范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广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试点经验。落实医务人员晋升、培养等相关政策。

5、强化考核和结果运用。开展县域医共体运行情况监测。完善医共体内部电子病历和运营管理等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监测医共体运行核心指标,加强医共体监管,促进县域内就诊率稳步提升。对主要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将结果报市政府,抄送各县区党委、政府。并将考核结果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院长的聘期挂钩,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由各县区医改领导小组(公立医院/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同志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同一聘期内累计2个年度不合格的,建议对院长予以调整或解聘。同时与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挂钩,将年度考评结果作为牵头医院医保资金年终清算及分配奖惩基金、调剂基金的重要依据。

6、强化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宣传,引导群众建立“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科学就医理念。要加强内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对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各县、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做法。

 

附件:1.宿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督导与绩效评价定性指标(试行)

2.宿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督导与绩效评价定量指标(试行)


附件1

 

宿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督导与绩效评价定性指标(试行)

 

监测评价维度

监测评价标准

一、责任共同体

(一)党委政府主导

1.成立党委政府牵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下简称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2.明确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包括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保障财政投入,协调各部门权责等。

3.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决策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如制订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免原则和程序,医共体内统筹使用资产的核算、调配、使用规则等)

4.明确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决策流程和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定期研究医共体工作,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医共体决策权限

1.医共体牵头机构能够代表全部成员单位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

2.制定医共体章程,明确医共体及各成员单位的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制度以及举办主体、成员单位和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

3.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明确党组织在医共体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4.建立医共体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履行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先由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医共体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的程序。

(三)医共体有效考核

1.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评估主体是代表党委政府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对医共体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并指导医共体内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拨付和绩效分配方面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强化结果应用,评估结果与医共体负责人聘任、医保支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

二、管理共同体

(一)统一行政后勤管理

1.建立健全医共体民主管理、医疗质量安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2.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实行规划建设、人事管理 、业务管理、药械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和信息化统一管理。

3.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房产物业、车辆、洗衣、餐饮、安保后勤等服务实行统一管理。

(二)统一人才队伍管理

 

1.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由牵头医院任命,履行规定任免手续。

2.医共体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探索由医共体统筹使用。

3.医共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统一岗位设置,加强聘用管理。

4.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拥有自主权。

5.医共体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三)统一财务审计管理

1.组建医共体财务核算中心,对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成员单位单独设账。

2.医共体内明确资产的调剂、调拨和共享共用机制,大型医疗设备的计量、记录和列报,以及收入确认、成本分担和医保结算等由牵头医院负责。

3.各项财政投入资金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

4.成员单位大额资金使用由牵头医院按规定审批。

5.组建医共体审计中心,对医共体内部经济活动进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

6.建立健全涵盖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建立、资产管理、工程预结算、招标采购、经济合同执行等内审制度。

(四)统一绩效分配管理

1.牵头医院制定医共体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乡镇卫生院按照总体方案细化制定本乡镇绩效分配方案。

2.建立健全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

3.对牵头医院下沉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合理切块,或将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增量部分的3-5%,用于下沉医务人员的补助、奖励。

(五)统一药械管理

1.牵头医院组建医共体中心,指导检查乡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等。

2.医共体内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

3.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方便患者就近取药。

4.成员单位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5.加强对成员单位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与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检查。

6.落实“17+13+X”抗癌药采购和使用,推动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耗材落地。

7.全面落实公立医院药品网上招标采购,除有规定之外,全部网上采购。

三、服务共同体

(一)患者有序转诊

1.制定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规范,统一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业务技术标准,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2.制定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包括转诊病种目录,常见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并严格执行

3.医共体牵头医院成立质量管理架构,健全质控网络,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疗规范,一年至少开展两次医共体内质量控制检查。

(二)信息互联互通

1.实现基本医疗(如HISLISPACSEMR等)、公共卫生等信息系统建设与互联互通。

2.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

3.建立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实现远程协作。

(三)促进医防融合

1.县域医共体明确专门部门或科室,负责公共卫生事务管理及指导,落实医共体内公共卫生任务,做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

2.牵头医院发挥服务引领作用,做实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加强临床医生公共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引导临床医生自觉参与公共卫生工作,把预防为主落到医疗服务中。

4.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定期开展督导评价。

四、利益共同体

(一)两包资金管理

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资金打包使用,总额预付、分期预拨、及时结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使用,及时足额拨付医共体,交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工作经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二)收入统一管理

1.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财政补助资金。

2.医共体实行医疗收入统一管理、成员单位单独核算制度。

(三)医保管理改革

1.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能够正确按有关规定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2.制定县域内医疗机构医保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或病例评审。

3.全面准确开展医共体内医疗机构HIS中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与医保结算系统的匹配对照工作。

4.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处置医共体内医保重大舆情,未出现媒体曝光等负面舆情。

注:监测评价结果分为有明确制度且已组织实施(A);有明确制度安排但仍在筹备,尚未实施(B);没有制度安排(C
附件2

 

宿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督导与绩效评价定量指标(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时间维度

一、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

1.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

参保人员县域内住院人次/参保人员住院总人次×100%,来源卫生健康部门或医保信息系统。

M\Q\Y

2.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县域内门急诊总人次×100%,来源卫生财务年报或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

M\Q\Y

3.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占比(%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门急诊人次/县域内门急诊总人次×100%,来源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

Y

4.牵头医院下转患者数量占比(%

牵头医院向基层下转住院患者人次/牵头医院总出院人次×100%,来源医联体监测平台或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

Q\Y

5.慢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率(%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确诊登记人数×100%,来源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疗服务年报。

Y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牵头医院人均收入,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Y

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牵头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

三四级手术台次/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100%,来源牵头医院病案信息系统。

M\Q\Y

2.区域内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全科医生数/常住人口数×10000,来源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或医师注册系统。

Y

3.牵头医院下派帮扶人数

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连续驻点不少于1年),来源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Y

4.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数量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名称、数量、进展情况等佐证支撑材料。来源牵头医院。

Q\Y

5.牵头医院达到县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的数量

是否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县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来源牵头医院。

Y

6.具备“50+N”疾病诊疗能力乡镇卫生院占比(%

具备“50+N”疾病诊疗能力乡镇卫生院数量/所有乡镇卫生院数量,来源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M\Q\Y

7.开展外科手术乡镇卫生院占比(%

开展外科手术乡镇卫生院数量/所有乡镇卫生院数量,来源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

M\Q\Y

8.“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数量

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中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数量,来源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Y

三、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

1.牵头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医疗收入-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总医疗收入×100%,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Y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医疗收入-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总医疗收入×100%,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Y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诊疗人次数/同期平均执业(助理)医师数/同期工作日数,来源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

Y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使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注:按编制床位数测算)×100%,来源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

Y

5.牵头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

牵头医院人员经费/业务支出×100%,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Y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年财政补助收入/总收入×100%,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Y

四、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

1.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不含药店)(%

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全县医保基金总支出×100%,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Q\Y

2.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全县医保基金总支出,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Q\Y

3.县域门诊次均费用

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收入/县域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人次,来源卫生财务年报或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

Y

4.参保人员住院次均费用

参保人员住院总费用/参保人员住院次数,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Y

5.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

参保人员住院基本医保支付费用/参保人员住院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总费用×100%,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Y

6.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

参保人员住院实际报销总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总额×100%,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Y

7.参保人员住院率(%

参保人员住院人次/参保人员数×100%,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Y

五、可持续发展

 

1.门诊、住院患者以及职工满意度

满意度达到合理水平或较上年有提升,来源满意度监测平台或第三方满意度测评。

Y

2.资产负债率

牵头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资产负债率,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Y

3.收支平衡

牵头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总收入-总支出≥0)的分别占总数的比例,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Y

六、指令性任务

1.千医下乡工作量

带教查房、外科手术、助产服务次数,来源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M\Q\Y

2.万医轮训工作进度

乡镇卫生院进修、村卫生室培训人数,来源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M\Q\Y

其他

 

 

 

注:监测评价指标分为月度指标(M)、季度指标(Q)、年度指标(Y);日常关注指标();整体成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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