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201-00056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日期: 2022-01-14 17:2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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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解读

来源: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1-14 17:21 编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一、出台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讲话精神,推动实施“健康安徽”战略,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近年来我市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目前已完成全覆盖,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我委根据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积极进行专题研究,并拟定《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二)政策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

二、制定意义

《若干举措》制定实施,有利于引入省内优质医疗资源,加快提升我市医疗资源总量;有利于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尤其是解决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问题,减少市域外转诊和跨省就医,避免医保资金外流,降低患者就医负担;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机构学科建设、诊疗技术、人才培养、科研教学能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健康宿州”建设。

三、起草过程

1.起草征求意见稿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结合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开展情况,经调研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

市卫生健康委征求了5个县区医改领导小组和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2个市直单位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完成对《若干举措》的修改完善。

3.合法性审查和会议审议通过

《若干举措》通过了市市场监管局公平性竞争审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2021年12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4.正式印发

2022年1月13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若干举措》。

四、工作目标

根据《若干举措》,指导各县区主动对接省级医疗机构,选取相关学科合作共建,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联系市直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支持事项,并做好后继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加快提升我市优质医疗资源总量,提升医疗技术水平,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是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积极对接长三角优质医疗资源,积极争取创建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与均衡布局,缓解看病难和贵的问题。与医学院校合作定向培养本土化全日制医学生,充实医疗队伍。三是加快推进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建设中医特色疗法中心,提升医共体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县域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五是构建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落实医保3个10%差别化报销政策,探索实行部分病种“同病同保障”制度。

六、创新举措

《若干举措》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群众看病就医实际需求,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目标,开展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组建带教团队对成员单位医生进行传帮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群众健康随访工作,分析监测省外就医病种、恢复等情况。既严格遵照省级政策文件精神,又结合宿州实际做出具体规定,符合政策文件要求,又具可操作性,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解决宿州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新需求。

七、下步工作

按照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推动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完善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并按照《若干举措》,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具体支持工作。

解读单位: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解读人:王俊忠

联系方式:0557-302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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